根据《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关于印发<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>的通知》(教财(2023〕11号)和《关于做好2026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发放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》(湘学助2026-21号)相关规定和要求,近日,我校开展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。
会议上,学工科兰波副科长宣读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选要求,着重就评选宗旨、评选流程与规则等进行介绍,强调评选工作的相关重点环节,确保顺利完成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。

由学生本人自主申报,9月14日完成个人申请提交,9月15日经班主任择优推荐,9月16日由学工科联合年级组开展初评,9月17日提交校委会进行终审。学校评审委员会对照评选标准,结合参评学生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、综合评议,经评审委员会审议一致通过,拟推荐2503班易美娜和2401班戴金玉同学为2025-2026学年中职学生国家奖学金参评人选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为9月18日-9月23日,公示期间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,如对以上评选结果有异议,可向学校反映,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,要有具体事实;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真实材料的,一律不予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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